廉政动态
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强化资金使用监管 铁纪护航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以来,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切实发挥派驻监督工作职责,督促自然资源厅和林草局压实主体责任,印发自然资源领域、林草领域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和领导小组,市、县(区)、组联动,上下同力,共同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各市、县(区)自然资源、林草部门对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抽调项目、财务等业务人员成立工作组,深入各市、县(区)对涉及自然资源、林草领域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开展摸排检查,全面梳理自查近年来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驻厅纪检监察组会同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对五市及所辖县(区)自然资源、林草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导,解答相关政策并提出指导意见,督促相关市、县(区)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力度,对自查不到位的,按照整治方案进行再梳理再排查。自然资源厅、林草局按照专项整治方案,已分别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市、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实施的项目资金开展审计。
驻厅纪检监察组将督促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紧盯自查情况和审计核查情况,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从制度层面堵塞管理漏洞,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做到标本兼治、常治常效,确保乡村振兴资金在自然资源领域、林草领域使用规范、安全、高效。(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